基金会对所有捐赠者表示感谢:
(一)凡为基金会捐资,基金会均开具正式财务捐赠发票,并根据捐赠者意愿签订书面协议,写明捐资金额、捐资意向以及基金会的承诺,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。捐资者名册将永久保存于学校档案馆。
(二)对捐资金者颁发《武汉工程大学捐赠证书》或捐赠匾牌。
(三)对于部分捐赠项目,如基础设施建设、奖助学金等,捐赠达到一定额度,捐赠者有命名意愿,可具体与基金会协商。
(四)对提供捐赠的海内外企事业单位、机关、团体及个人,在国家法律,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准许的范围内,可优先享用学校的教学、科研等优质资源,优先享有开展合作、共建等权利。